{"dataRlvc":[{"appPic3":"","sharePic":"http://www.chinanews.com/cj/2024/03-29/U1063P4T8D10189924F19930DT20240329203801.jpg","appPic2":"","reporterImg":"","appPic1":"","ad_type":"","announcement_code":"","contentText":"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9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报告指出,展望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n 报告称,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趋弱,美欧主要发达经济体维持紧缩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依然复杂。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国民经济回升向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恢复,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明显增强,市场预期基本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n 2023年,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稳健,年末外汇储备保持在3.2万亿美元以上。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4%,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为历史次高值,体现了我国持续推进产业升级以及外贸多元化发展的成效;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居民跨境旅游、留学有序恢复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与经常账户顺差保持自主平衡格局。其中,来华各类投资呈现恢复发展态势,外商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四季度规模稳步回升;外资对我国证券投资由2022年净流出转为净流入,四季度投资境内债券明显提升向好;外债变化总体趋稳。境内主体稳步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证券投资趋稳放缓。2023年末,我国对外净资产2.9万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20%。\n 展望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一方面,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步调整,全球流动性收紧局面将有所缓解。另一方面,随着各项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我国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基本面对国际收支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外汇管理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n来源:中国新闻网\n编辑:熊思怡\n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n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n","isGrey":"no","isImportantNews":"no","intelligent_information_style":"","source":"中国新闻网","readCount":"","reporterName":"","newsType":"","announcement_pubtime":"","videoShowType":"horizontal","showType":"m0","titleStyle":"0","id":"586337","videoLength":"00:59","videoType":"normal","zt_detail_type":"","zt_background":"","pubtime":"2024-03-29 21:41:12","share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586337&classify=zw","zbType":"","reporterType":"","announcement_pdf_style":"","classify":"zw","announcement_pdf_url":"","adTitle":"","cmtp":"yes","link":"","wapshareURL":"https://www.jwview.com/jingwei/html/m/03-29/586337.shtml","video":"","title":"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content":"
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
\n\n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9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报告指出,展望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
\n\n报告称,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趋弱,美欧主要发达经济体维持紧缩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依然复杂。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国民经济回升向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恢复,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明显增强,市场预期基本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
\n\n2023年,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稳健,年末外汇储备保持在3.2万亿美元以上。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4%,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为历史次高值,体现了我国持续推进产业升级以及外贸多元化发展的成效;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居民跨境旅游、留学有序恢复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与经常账户顺差保持自主平衡格局。其中,来华各类投资呈现恢复发展态势,外商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四季度规模稳步回升;外资对我国证券投资由2022年净流出转为净流入,四季度投资境内债券明显提升向好;外债变化总体趋稳。境内主体稳步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证券投资趋稳放缓。2023年末,我国对外净资产2.9万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20%。
\n\n展望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更有条件也更有基础保持基本平衡。一方面,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步调整,全球流动性收紧局面将有所缓解。另一方面,随着各项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我国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基本面对国际收支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外汇管理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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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中新网3月29日电 民航局29日举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时指出,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
\n\n商可佳表示,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打造低空经济战略新兴产业作出重大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作出工作安排。通用航空(含无人机)产业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民航局党组聚焦新时代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锚定目标、多措并举,开创了通用航空工作崭新局面。
\n\n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国办印发《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民航局将“两翼齐飞”纳入总体工作思路,成立通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每年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工作。编制十三五、十四五通航发展专项规划,分解任务,压茬推进。
\n\n二是树立分类管理理念。出台《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对运输与通航、经营与自用、载客与非载客飞行活动实施分类管理。重点监管载客载人通航运行,持续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重构中国特色的通航法规体系。
\n\n三是刀刃向内深化改革。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引入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诚信体系,倡导行业自律。试点推广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双证联合审定,降低制度成本。开展行业督查,聚焦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揽子制修订30余部民航规章,改变了套用运输航空标准监管通航的制度环境。取消通航企业赴境外作业审批、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登记、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等许可事项,为企业减负,释放市场活力。
\n\n四是试点创新注入动能。先后批复涉及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跨业态融合、应急救护救援、信息平台建设、无人机物流配送等多个领域通航改革试点,覆盖80%以上省份。支持地方政府设立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
\n\n五是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国家信息系统、区域信息系统、飞行服务站三级保障体系基本建成,通航低空飞行初步实现“一站式”审批。开辟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努力改善通航运行环境。
\n\n六是协同联动汇聚合力。积极参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军地共建共治模式。会同发改、工信、文旅、卫健、体育等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通航列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机制,对长沙、合肥、武汉,杭州、赣州、深圳等6个地市给予相关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央地两个积极性。
\n\n商可佳指出,经多方合力共促,通航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
\n\n一是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
\n\n二是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
\n\n三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通用机场449个,是2015年的7.4倍。地方政府与民航空管单位共建成28个飞行服务站,联网服务26个省份。航油服务基本实现通用机场全覆盖。2128架传统通航航空器搭载北斗终端,机队占比超过七成。
\n\n四是安全水平稳定可控。2016-2022年,传统通航飞行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同期亡人事故万时率低于0.06(美国同期为0.1),百万小时事故数量为13起、亡人数量11人。2023年,通航飞行量较2019年增长27.5%,事故万架次率较2019年下降42.1%,通航安全态势较为平稳。
","dataPics":"","summary":"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picCount":0,"ztStyle":"","announcement_name":"","tagStyle":"kong","isReporterRecommend":"n","zt_channel_level":"1","long_title":"民航局: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达126.7万架","picture":"http://i2.chinanews.com/simg/hd/2021/04/11/smimg_5b507e1ec307468bbfb552339f4e686c.jpg","intent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586319&classify=zw","isOriginal":"N","sp_f391":"","videoPic4":[],"reporterSummary":"","reporterId":"","isRed":"no","exdata":[]},{"appPic3":"","sharePic":"http://www.jwview.com/jingwei/03-29/U818P902T1D586310F104DT20240329195418.jpg","appPic2":"","reporterImg":"","appPic1":"","ad_type":"","announcement_code":"","contentText":" 中新经纬3月29日电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号公布第四批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n 1.河北省广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宗县茗悦轩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n 2024年1月28日,河北省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对广宗县茗悦轩茶庄(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4年1月6日,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通过快手平台(快手号:茗悦轩茶庄,1225538131)销售的长方体“明前龙井绿茶礼盒”,装有盒装茶叶2盒,每盒200克,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36.4cm、14cm、28cm,包装空隙率为63.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要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处理。2024年1月15日,复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武夷岩茶大红袍”礼盒(生产商:武夷山市红日岩茶厂),装有盒装茶叶2盒,每盒150克,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7cm、18cm、20.1cm,包装空隙率为60.1%,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广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n 2.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宜兴市红岭茶厂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n 2024年1月18日,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宜兴市红岭茶厂(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4月28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初步判断当事人自产自销的宜兴红茶茶叶礼盒(规格:125g×2)空隙率在50%以上,涉嫌构成过度包装。后委托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结论显示该茶叶礼盒长度450mm、宽度260mm、高度90mm,包装空隙率为56.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的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茶产品。2023年12月12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销售的另一款宜兴红茶茶叶礼盒(规格:125g×2)进行抽样检查,经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茶叶礼盒长度340mm、宽度250mm、高度71mm,包装空隙率为4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n 3.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熊某杰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n 2024年2月21日,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熊某杰(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9月28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通过微信朋友圈“无忧果(无忧茶行)”销售“浦江春毫”绿茶(500克/盒),销售价为200元/盒(系当事人自行采购茶叶并包装制作为成品),购进票据显示包装盒(含茶罐2个和外盒1个)进价为50元/套,除初始包装(铝塑袋)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为商品销售价格的2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停止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4年1月24日,复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微信平台上通过微商销售的“金骏眉”(500克/盒,系当事人自行包装制作为成品后对外销售)标示销价为998元/盒,购进票据显示使用的实木烤漆包装盒(含小茶罐12个和外盒1个)进价为265元/套,除初始包装(铝塑袋)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为商品销售价格的26.5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浦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n 4.浙江省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案\n 2024年2月6日,浙江省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对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3276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11月16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丽水市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现淘宝网店“顾里家的茶”(营业执照: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3年11月24日,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款黄金芽茶叶礼盒(规格型号为125克*2罐/盒),经采用手动法测量,该茶叶包装盒长361mm、宽264mm、高83mm,内包装为两个尺寸长105mm、宽75mm、高170mm的铁盒长方体,包装空隙率为5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茶产品。2023年12月14日,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复查,发现一款黄金芽茶叶礼盒(规格型号为125克*2罐/盒),经采用手动法测量,该茶叶包装盒长345mm、宽235mm、高88mm,内包装为两个长168mm、宽75mm、高105mm的铁盒长方体,经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抽样检测,包装空隙率为6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松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n 5.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崂山区日香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的茶叶案\n 2024年1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崂山区日香茶叶店(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9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净含量为80g(40g×2)的普洱茶以手动法进行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25mm、150mm、145mm,包装空隙率为78.75%;另一款净含量为40g(5g×8)的白毫银针,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85mm、160mm、70mm,包装空隙率为83.7%,上述两款茶叶礼盒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Q≤50g,包装空隙率≤40%”和“单件净含量1g<Q≤5g,包装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排查下架其他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4年1月10日,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圈枝柑陈皮代用茶(净含量80g、制造商:福建日春实业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礼盒长度165.7mm、宽度165.7mm、高度197.3mm,包装空隙率为80.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n 6.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商丘市昊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n 2023年9月20日,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对商丘市昊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9月12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长方体“瑞福牌”茶叶礼盒(净含量:70克/盒),长、宽、高分别为280mm、280mm 、70mm,经手动法进行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83.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要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店内其他过度包装商品。2023年9月15日,复查发现其正在销售的长方体“紫金白兰白牡丹紧压白茶”礼盒,装有罐装茶叶6盒,每盒30克(委托方(经销企业):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企业):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80mm、280mm 、80mm,包装空隙率为62.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5g<Q≤30g的,包装空隙率≤5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n 7.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鄂州华容百信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n 2024年2月21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鄂州华容百信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11月2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净含量为125克、生产日期为2023/01/06的“溢香醇金骏眉”茶叶礼盒进行过度包装专项抽样检查。经委托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包装空隙率为60.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2024年1月3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茶叶礼盒《检测报告》,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4年1月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过度包装茶叶产品。2024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溢香醇金骏眉”茶叶礼盒(净含量为7克×43包,标称日期为2023/12/15,生产商:安徽省芜湖市溢香醇茶叶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量,测得外切长方体初始包装长、宽、高值分别为280mm、37.7mm、93mm,包装空隙率为60.1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Q≤15g的,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n 8.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青溪镇川农土特产经营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n 2024年1月4日,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对青川县青溪镇川农土特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11月2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监督检查中,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和畅居·大红袍”茶叶礼盒(标注净含量:100g,批号及生产日期:2021/12/12)。经查,该款茶叶礼盒由当事人从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进,而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从武夷山市仙枞生态茶叶有限公司购进的散装茶叶再自行包装后对外销售。经手动法进行现场测量,测得外切长方体初始包装长、宽、高值分别为34.2cm、22.4cm、8.3cm,包装空隙率为79.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11月7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过度包装茶叶产品。2023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的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仍摆放了4盒上述产品进行销售,经委托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进行抽样检验,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青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月25日,将线索通报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n 9.贵州省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都匀市蒙阿妹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的茶叶案\n 2024年1月11日,贵州省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都匀市蒙阿妹茶庄(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n 2023年9月23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正在销售的都匀毛尖茶开展抽查(净含量:250克、125g×2,保质期:24个月,生产厂家:都匀市剑江茶叶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量,上述茶叶包装盒长36cm、宽24cm、高9.5cm,包装空隙率为60.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茶叶包装。2023年11月14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还有同款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包装在售。经调查,涉嫌过度包装的茶叶是蒙阿妹茶庄向都匀毛尖茶叶包装生产厂订购的包装盒进行分装后销售。2023年12月4日,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上述茶叶的包装空隙率为60.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都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都匀毛尖茶叶包装生产厂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包装盒并召回相关产品。\n 10.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生产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1月10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当事人涉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一案的案件交办通知书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观冶chalourcup茶仆乐8度冷弹”24枚——正山小种红茶(规格型号:96g(4g×24)/盒,生产日期2023-6-1),包装空隙率为7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Q≤5g的,包装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停止生产经营相关产品。\n 11.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天津市红桥区雅香缘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2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红桥区雅香缘茶行(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2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福香颂 白牡丹 ”(规格120 g, 120g×1盒),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4.7㎝×18.1㎝×10.7㎝ ,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76.78 %,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n 12.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纠正仟品茶叶商行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沈阳市和平区仟品茶叶商行(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3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21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红袍、大师手作”茶叶礼盒,销售标价为260元/盒。经查,该款茶叶礼盒包装为当事人自行采购茶叶并包装为成品礼盒后上架销售。通过查验该礼盒进货记录,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75元/个,包装成本为茶叶销售价格的2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n 13.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纠正芜湖市五湖天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1月9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对芜湖市五湖天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1月1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1月9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一款名为“溢清醇毛峰茶叶”礼盒(净含量50g×4;礼盒外包装尺寸36cm×21cm×9.5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3.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Q≤50g,包装空隙率≤4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生产销售。\n 14.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纠正信州区礼群茶叶批发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27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对信州区礼群茶叶批发部(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3月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27日,信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江西绿茶“狗牯脑茶”(净含量:2×125克、尺寸34cm×21.9 cm×13.1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6.6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信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n 15.湖南省安化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湖南省千秋界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3年11月20日,湖南省安化县市场监管局对湖南省千秋界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3年12月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3年11月13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对当事人销售的“无疆·十年千两茶棒(黑茶)”(净含量:70g(3.5g×20)/盒,生产日期:2023年6月8日)进行抽样检验。经委托湖南省产商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83.2%,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g<Q≤5g,包装空隙率≤70%”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安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n 16.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纠正兴业县石南镇品源茶庄经营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对兴业县石南镇品源茶庄经营部(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21日,兴业县市场监管局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景迈山普洱茶001(丹珠)”茶叶礼盒(规格:7克×12,生产日期:2021年4月15日),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茶叶礼盒外包装长、宽、高分别为222mm×180mm×85mm,包装空隙率为67.8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g<Q≤15g,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产品。\n 17.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网上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22日,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3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22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管中发现,美团外卖平台经营户“怪兽酒水直供(儋州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网上销售的茶叶礼盒涉嫌商品过度包装。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线下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红袍茶”和“铁观音”两款茶叶礼盒规格均为250g,茶叶礼盒外包装均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7cm×23.5cm×8cm、36cm×23cm×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两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分别为53.2%、50.9%,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n 18.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纠正重庆茗茶社茶叶有限公司销售包装层数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5日,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对重庆茗茶社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1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5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节前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汉创 闽红”盒装红茶(净含量:240克),包装层数为5层,该盒装红茶从外到内的包装层数为:第一层包装为手提袋,第二层包装为塑封薄膜,第三层包装为纸质包装盒,第四层包装为铁质茶叶盒,第五层包装为直接接触茶叶的塑料包装袋,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同时通报给“汉创 闽红”茶叶生产地和监制地市场监管部门。\n 19.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纠正固原市原州区添荣茗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对固原市原州区添荣茗茶庄(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其改正。2024年2月22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4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两款茶叶包装礼盒涉嫌过度包装。当事人销售的“手工坊 私家珍藏”茶叶包装礼盒,最小包装规格50g、数量5,外包装尺寸长38.1cm、宽28.4cm、高10.3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70.84%;当事人销售的“安吉特产 白茶”茶叶包装礼盒,最小包装规格250g、数量2,外包装尺寸长37.1cm、宽26.9cm、高10.5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37.97%。上述两款商品包装空隙率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n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纠正昌吉市爱佳名烟名酒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n 2024年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对昌吉市爱佳名烟名酒店(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n 2024年2月1日,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碧螺春”茶叶(内装2罐,每罐净重100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为50cm×40cm×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83.7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n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中新经纬APP)\n来源:中新经纬\n编辑:万可义\n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n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n","isGrey":"no","isImportantNews":"no","intelligent_information_style":"","source":"中新经纬","readCount":"","reporterName":"","newsType":"","announcement_pubtime":"","videoShowType":"horizontal","showType":"m0","titleStyle":"0","id":"586310","videoLength":"00:59","videoType":"normal","zt_detail_type":"","zt_background":"","pubtime":"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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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1.河北省广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宗县茗悦轩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n\n2024年1月28日,河北省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对广宗县茗悦轩茶庄(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4年1月6日,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通过快手平台(快手号:茗悦轩茶庄,1225538131)销售的长方体“明前龙井绿茶礼盒”,装有盒装茶叶2盒,每盒200克,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36.4cm、14cm、28cm,包装空隙率为63.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要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处理。2024年1月15日,复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武夷岩茶大红袍”礼盒(生产商:武夷山市红日岩茶厂),装有盒装茶叶2盒,每盒150克,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7cm、18cm、20.1cm,包装空隙率为60.1%,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广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n\n2.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宜兴市红岭茶厂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n\n2024年1月18日,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宜兴市红岭茶厂(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4月28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初步判断当事人自产自销的宜兴红茶茶叶礼盒(规格:125g×2)空隙率在50%以上,涉嫌构成过度包装。后委托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结论显示该茶叶礼盒长度450mm、宽度260mm、高度90mm,包装空隙率为56.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的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茶产品。2023年12月12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销售的另一款宜兴红茶茶叶礼盒(规格:125g×2)进行抽样检查,经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茶叶礼盒长度340mm、宽度250mm、高度71mm,包装空隙率为4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n\n3.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熊某杰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n\n2024年2月21日,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熊某杰(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9月28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通过微信朋友圈“无忧果(无忧茶行)”销售“浦江春毫”绿茶(500克/盒),销售价为200元/盒(系当事人自行采购茶叶并包装制作为成品),购进票据显示包装盒(含茶罐2个和外盒1个)进价为50元/套,除初始包装(铝塑袋)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为商品销售价格的2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停止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4年1月24日,复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微信平台上通过微商销售的“金骏眉”(500克/盒,系当事人自行包装制作为成品后对外销售)标示销价为998元/盒,购进票据显示使用的实木烤漆包装盒(含小茶罐12个和外盒1个)进价为265元/套,除初始包装(铝塑袋)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为商品销售价格的26.5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浦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n\n4.浙江省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案
\n\n2024年2月6日,浙江省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对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3276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11月16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丽水市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现淘宝网店“顾里家的茶”(营业执照:松阳县刘禹昊茶叶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3年11月24日,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款黄金芽茶叶礼盒(规格型号为125克*2罐/盒),经采用手动法测量,该茶叶包装盒长361mm、宽264mm、高83mm,内包装为两个尺寸长105mm、宽75mm、高170mm的铁盒长方体,包装空隙率为5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茶产品。2023年12月14日,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复查,发现一款黄金芽茶叶礼盒(规格型号为125克*2罐/盒),经采用手动法测量,该茶叶包装盒长345mm、宽235mm、高88mm,内包装为两个长168mm、宽75mm、高105mm的铁盒长方体,经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抽样检测,包装空隙率为6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松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n\n5.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崂山区日香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的茶叶案
\n\n2024年1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崂山区日香茶叶店(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9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净含量为80g(40g×2)的普洱茶以手动法进行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25mm、150mm、145mm,包装空隙率为78.75%;另一款净含量为40g(5g×8)的白毫银针,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85mm、160mm、70mm,包装空隙率为83.7%,上述两款茶叶礼盒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Q≤50g,包装空隙率≤40%”和“单件净含量1g<Q≤5g,包装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排查下架其他过度包装的茶叶产品。2024年1月10日,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圈枝柑陈皮代用茶(净含量80g、制造商:福建日春实业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礼盒长度165.7mm、宽度165.7mm、高度197.3mm,包装空隙率为80.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n\n6.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商丘市昊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n\n2023年9月20日,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对商丘市昊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9月12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长方体“瑞福牌”茶叶礼盒(净含量:70克/盒),长、宽、高分别为280mm、280mm 、70mm,经手动法进行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83.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要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店内其他过度包装商品。2023年9月15日,复查发现其正在销售的长方体“紫金白兰白牡丹紧压白茶”礼盒,装有罐装茶叶6盒,每盒30克(委托方(经销企业):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企业):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算,礼盒长、宽、高分别为280mm、280mm 、80mm,包装空隙率为62.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5g<Q≤30g的,包装空隙率≤5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n\n7.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鄂州华容百信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n\n2024年2月21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鄂州华容百信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11月2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净含量为125克、生产日期为2023/01/06的“溢香醇金骏眉”茶叶礼盒进行过度包装专项抽样检查。经委托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包装空隙率为60.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2024年1月3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茶叶礼盒《检测报告》,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4年1月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过度包装茶叶产品。2024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溢香醇金骏眉”茶叶礼盒(净含量为7克×43包,标称日期为2023/12/15,生产商:安徽省芜湖市溢香醇茶叶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量,测得外切长方体初始包装长、宽、高值分别为280mm、37.7mm、93mm,包装空隙率为60.1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Q≤15g的,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线索通报茶叶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n\n8.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青溪镇川农土特产经营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n\n2024年1月4日,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对青川县青溪镇川农土特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11月2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监督检查中,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和畅居·大红袍”茶叶礼盒(标注净含量:100g,批号及生产日期:2021/12/12)。经查,该款茶叶礼盒由当事人从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进,而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从武夷山市仙枞生态茶叶有限公司购进的散装茶叶再自行包装后对外销售。经手动法进行现场测量,测得外切长方体初始包装长、宽、高值分别为34.2cm、22.4cm、8.3cm,包装空隙率为79.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11月7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过度包装茶叶产品。2023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的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仍摆放了4盒上述产品进行销售,经委托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进行抽样检验,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青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月25日,将线索通报广元市和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n\n9.贵州省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都匀市蒙阿妹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的茶叶案
\n\n2024年1月11日,贵州省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都匀市蒙阿妹茶庄(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n\n2023年9月23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正在销售的都匀毛尖茶开展抽查(净含量:250克、125g×2,保质期:24个月,生产厂家:都匀市剑江茶叶有限公司),经手动法现场测量,上述茶叶包装盒长36cm、宽24cm、高9.5cm,包装空隙率为60.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茶叶包装。2023年11月14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还有同款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包装在售。经调查,涉嫌过度包装的茶叶是蒙阿妹茶庄向都匀毛尖茶叶包装生产厂订购的包装盒进行分装后销售。2023年12月4日,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上述茶叶的包装空隙率为60.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都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都匀毛尖茶叶包装生产厂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包装盒并召回相关产品。
\n\n10.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生产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1月10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当事人涉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一案的案件交办通知书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观冶chalourcup茶仆乐8度冷弹”24枚——正山小种红茶(规格型号:96g(4g×24)/盒,生产日期2023-6-1),包装空隙率为7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Q≤5g的,包装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停止生产经营相关产品。
\n\n11.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天津市红桥区雅香缘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2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红桥区雅香缘茶行(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2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福香颂 白牡丹 ”(规格120 g, 120g×1盒),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4.7㎝×18.1㎝×10.7㎝ ,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76.78 %,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n\n12.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纠正仟品茶叶商行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沈阳市和平区仟品茶叶商行(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3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21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红袍、大师手作”茶叶礼盒,销售标价为260元/盒。经查,该款茶叶礼盒包装为当事人自行采购茶叶并包装为成品礼盒后上架销售。通过查验该礼盒进货记录,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75元/个,包装成本为茶叶销售价格的2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n\n13.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纠正芜湖市五湖天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1月9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对芜湖市五湖天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1月1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1月9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一款名为“溢清醇毛峰茶叶”礼盒(净含量50g×4;礼盒外包装尺寸36cm×21cm×9.5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3.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Q≤50g,包装空隙率≤4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生产销售。
\n\n14.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纠正信州区礼群茶叶批发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27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对信州区礼群茶叶批发部(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3月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27日,信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江西绿茶“狗牯脑茶”(净含量:2×125克、尺寸34cm×21.9 cm×13.1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6.6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信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n\n15.湖南省安化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湖南省千秋界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3年11月20日,湖南省安化县市场监管局对湖南省千秋界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3年12月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3年11月13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对当事人销售的“无疆·十年千两茶棒(黑茶)”(净含量:70g(3.5g×20)/盒,生产日期:2023年6月8日)进行抽样检验。经委托湖南省产商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83.2%,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g<Q≤5g,包装空隙率≤70%”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安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n\n16.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纠正兴业县石南镇品源茶庄经营部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对兴业县石南镇品源茶庄经营部(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21日,兴业县市场监管局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景迈山普洱茶001(丹珠)”茶叶礼盒(规格:7克×12,生产日期:2021年4月15日),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茶叶礼盒外包装长、宽、高分别为222mm×180mm×85mm,包装空隙率为67.8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g<Q≤15g,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兴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产品。
\n\n17.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网上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22日,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23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22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管中发现,美团外卖平台经营户“怪兽酒水直供(儋州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儋州那大铭酒汇商贸行)网上销售的茶叶礼盒涉嫌商品过度包装。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线下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红袍茶”和“铁观音”两款茶叶礼盒规格均为250g,茶叶礼盒外包装均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7cm×23.5cm×8cm、36cm×23cm×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两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分别为53.2%、50.9%,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n\n18.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纠正重庆茗茶社茶叶有限公司销售包装层数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5日,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对重庆茗茶社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1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5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节前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在售的一款“汉创 闽红”盒装红茶(净含量:240克),包装层数为5层,该盒装红茶从外到内的包装层数为:第一层包装为手提袋,第二层包装为塑封薄膜,第三层包装为纸质包装盒,第四层包装为铁质茶叶盒,第五层包装为直接接触茶叶的塑料包装袋,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同时通报给“汉创 闽红”茶叶生产地和监制地市场监管部门。
\n\n19.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纠正固原市原州区添荣茗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对固原市原州区添荣茗茶庄(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其改正。2024年2月22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4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两款茶叶包装礼盒涉嫌过度包装。当事人销售的“手工坊 私家珍藏”茶叶包装礼盒,最小包装规格50g、数量5,外包装尺寸长38.1cm、宽28.4cm、高10.3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70.84%;当事人销售的“安吉特产 白茶”茶叶包装礼盒,最小包装规格250g、数量2,外包装尺寸长37.1cm、宽26.9cm、高10.5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37.97%。上述两款商品包装空隙率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n\n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纠正昌吉市爱佳名烟名酒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n\n2024年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对昌吉市爱佳名烟名酒店(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2月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n\n2024年2月1日,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碧螺春”茶叶(内装2罐,每罐净重100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为50cm×40cm×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83.75%,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n\n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昌吉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中新经纬APP)
","dataPics":"","summary":"2023年4月28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初步判断当事人自产自销的宜兴红茶茶叶礼盒(规格:125g×2)空隙率在50%以上,涉嫌构成过度包装。上述两款商品包装空隙率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g50g的,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picCount":0,"ztStyle":"","announcement_name":"","tagStyle":"kong","isReporterRecommend":"n","zt_channel_level":"1","long_title":"官方通报茶叶过度包装案例 宜兴市红岭茶厂等被点名","picture":"http://www.jwview.com/jingwei/03-29/U818P902T1D586310F104DT20240329195418.jpg","intent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586310&classify=zw","isOriginal":"Y","sp_f391":"","videoPic4":[],"reporterSummary":"","reporterId":"","isRed":"no","exdata":[]}],"msgcode":0,"sharelist":[],"data":{"sharePic":"http://www.jwview.com/jingwei/04-07/U854P902T1D392453F104DT20210407000137.jpg","reporterImg":"http://www.jwview.com/82/2021/0104/U752P902T82D11F1570DT20230328104211.jpg","announcement_code":"","contentText":"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7日电 (董湘依)刚刚结束的清明小长假,以李宁、安踏为代表的国产鞋价格遭爆炒的话题在网络上刷屏,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一款发售价1499元的李宁韦德之道4银白款,售价高达48889元,涨幅达31倍。随着舆论发酵,六家央媒陆续发声斥炒鞋行为,官方微信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文喊话:“爱国主义怎容投机倒把”“这场炒鞋闹剧,该收场了!”。 \n 人民网:消费爱国心炒鞋,邪气必须狠刹! \n 4月4日,人民网发表题为《人民财评:消费爱国心炒鞋,邪气必须狠刹!》评论文章称,炒鞋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并非不可。但是,如果把这股来势汹汹的炒鞋风,视为单纯的市场现象,那就太“天真无邪”了。 \n 人民网评论称,鞋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这种疯狂的做法和歪风邪气,监管部门应该坚决出手,通过法治手段为这轮炒鞋热降温。生产厂家需要多想出一些管用的好办法,比如随机应变增加供应量等。此外,经销商、品牌商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力,压缩炒鞋客“作妖”的空间。多方携手、齐心协力,让炒鞋客无路(炒鞋歪路)可走! \n 新华社:借机哄抬“国货”价格是自断门路 \n 4月5日,新华社发表题为《借机哄抬“国货”价格是自断门路》的评论文章称,知名国产品牌的限量款球鞋在二手市场上存在一定溢价并不新鲜。然而,这一波价格上涨明显超出溢价范畴,远离价值规律。一件商品短短几天涨价数十倍,显然不是市场运行的正常现象。 \n 新华社指出,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始终是企业应当遵循的发展正道,借机偷奸耍滑坑蒙拐骗终究只会害人害己。对当前一些网络平台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品牌方应当尽快动起来,维护品牌形象。监管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加强监管和引导,维护市场秩序,为“国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n 光明日报:严查部分“炒鞋客”和相关平台 \n 4月6日,光明日报客户端发表时评《热炒国产鞋涨价31倍,谁在收割智商税?》称,中国消费者爱国产品牌,本属人之常情,绝不应该成为某些“炒鞋客”的可趁之机。那些恶意炒作国产品牌球鞋的相关平台,也有消费广大用户的爱国心之嫌。相信明眼人,都能看穿他们的伎俩,不会盲目跟风。 \n 光明日报指出,相关监管部门不妨适时出手,尽快干预。首先是通过权威机构发声,向公众说明这场“炒鞋”的利害关系,为这场风波降降温。其次,也该严查部分“炒鞋客”和相关平台,禁止其恶意助长“炒鞋”风潮,让部分国产球鞋尽快回到正常价格。 \n 同日,光明网发表题为《国产球鞋遭热炒涨价数十倍,受损的终是消费者》的评论文章称,品牌方要在热度中保持冷静,看得更长远一些。要意识到很多球鞋的稀缺性实际上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是“限量”还是“复刻”,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自己说了算,此时不能任由炒鞋商人借由其产品割韭菜。 \n 央视:“炒鞋”当心“鸡飞蛋打” \n 4月5日,央视新闻发布题为《国产鞋原价1500炒到49999?“炒鞋”当心“鸡飞蛋打”》评论文章称,说到底,鞋是用来穿的,而不应是用来炒的,“炒鞋”这种疯狂的做法和歪风邪气必须被遏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行业得到健康发展、不被伤害。 \n 央视新闻称,“炒鞋”圈资金量越大的人,就能接近更上游的经销商直接拿货,从而形成垄断、哄抬鞋价,最终形成“割韭菜”的“杀猪盘”。散户、小贩,乃至很多没有收入的学生就被裹挟其中,成了“活韭菜”。除此之外,一旦“炒鞋”失败,贷款逾期归还,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n 央广网:打着爱国幌子的“炒鞋热”,必须遏制! \n 4月5日,央广网发表评论文章《打着爱国幌子的“炒鞋热”,必须遏制!》一文称,不管是炒洋品牌也好,还是炒国货也罢,炒鞋本质上都是投机行为,是击鼓传花式的资本游戏。现如今,炒鞋早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它的背后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行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助长了金融风险。此外,由于操作黑箱化、部分消费者不理智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n 央广网称,必须通过严格监管和积极引导,坚决遏制炒鞋风气蔓延,让“鞋穿不炒”成为社会共识,让球鞋潮流回归文化本身。 \n 工人日报:炒鞋,一边“支持国货”一边算计同胞 \n 4月6日,工人日报评论称,如今,有更多人关注国货本是好事,但如果投机者通过非正常手段把持货源,让国产鞋的价格高到畸形,无疑会打击消费者的积极性,最终让向好发展的整个行业遭受损失。如果炒国产鞋的风气刹不住,无论买不买鞋,人们的爱国情怀恐怕都会受到伤害。 \n 工人日报指出,爱国应该表现在行动上,而不能一边喊着口号一边算计自己的同胞。无论是炒鞋、炒酒还是炒茶,监管部门都应及时出手泼水降温,品牌方、经销商更不能坐视不管甚至推波助澜——来之不易的品牌形象和口碑需要共同维护。(中新经纬APP) \n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n 来源:中新经纬 \n 编辑:张猛 \n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n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n","isGrey":"","isImportantNews":"no","intelligent_information_style":"","idsExcept":"","source":"中新经纬","reporterName":"董湘依","newsType":"","announcement_pubtime":"","videoShowType":"horizontal","titleStyle":"0","id":"392453","read_count":"42.6","editorName":"张猛","thumbnail":"http://www.jwview.com/jingwei/04-07/U854P902T1D392453F10DT20210407000137.jpg","videoLength":"00:59","videoType":"normal","isCollect":"N","qiang":"75","pubtime":"2021-04-07 00:01:37","sp_f4":"国货,炒鞋,球鞋,监管部门,炒鞋客","share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392453&classify=zw","secondSpecial":{},"reporterType":"作者","announcement_pdf_style":"","classify":"zw","newsJson":{},"announcement_pdf_url":"","cmtp":"yes","video":null,"title":"六家央媒斥炒作国产鞋行为:监管应坚决出手!","content":"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7日电 (董湘依)刚刚结束的清明小长假,以李宁、安踏为代表的国产鞋价格遭爆炒的话题在网络上刷屏,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一款发售价1499元的李宁韦德之道4银白款,售价高达48889元,涨幅达31倍。随着舆论发酵,六家央媒陆续发声斥炒鞋行为,官方微信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文喊话:“爱国主义怎容投机倒把”“这场炒鞋闹剧,该收场了!”。
\n人民网:消费爱国心炒鞋,邪气必须狠刹!
\n4月4日,人民网发表题为《人民财评:消费爱国心炒鞋,邪气必须狠刹!》评论文章称,炒鞋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并非不可。但是,如果把这股来势汹汹的炒鞋风,视为单纯的市场现象,那就太“天真无邪”了。
\n人民网评论称,鞋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这种疯狂的做法和歪风邪气,监管部门应该坚决出手,通过法治手段为这轮炒鞋热降温。生产厂家需要多想出一些管用的好办法,比如随机应变增加供应量等。此外,经销商、品牌商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力,压缩炒鞋客“作妖”的空间。多方携手、齐心协力,让炒鞋客无路(炒鞋歪路)可走!
\n新华社:借机哄抬“国货”价格是自断门路
\n4月5日,新华社发表题为《借机哄抬“国货”价格是自断门路》的评论文章称,知名国产品牌的限量款球鞋在二手市场上存在一定溢价并不新鲜。然而,这一波价格上涨明显超出溢价范畴,远离价值规律。一件商品短短几天涨价数十倍,显然不是市场运行的正常现象。
\n新华社指出,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始终是企业应当遵循的发展正道,借机偷奸耍滑坑蒙拐骗终究只会害人害己。对当前一些网络平台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品牌方应当尽快动起来,维护品牌形象。监管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加强监管和引导,维护市场秩序,为“国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n光明日报:严查部分“炒鞋客”和相关平台
\n4月6日,光明日报客户端发表时评《热炒国产鞋涨价31倍,谁在收割智商税?》称,中国消费者爱国产品牌,本属人之常情,绝不应该成为某些“炒鞋客”的可趁之机。那些恶意炒作国产品牌球鞋的相关平台,也有消费广大用户的爱国心之嫌。相信明眼人,都能看穿他们的伎俩,不会盲目跟风。
\n光明日报指出,相关监管部门不妨适时出手,尽快干预。首先是通过权威机构发声,向公众说明这场“炒鞋”的利害关系,为这场风波降降温。其次,也该严查部分“炒鞋客”和相关平台,禁止其恶意助长“炒鞋”风潮,让部分国产球鞋尽快回到正常价格。
\n同日,光明网发表题为《国产球鞋遭热炒涨价数十倍,受损的终是消费者》的评论文章称,品牌方要在热度中保持冷静,看得更长远一些。要意识到很多球鞋的稀缺性实际上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是“限量”还是“复刻”,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自己说了算,此时不能任由炒鞋商人借由其产品割韭菜。
\n央视:“炒鞋”当心“鸡飞蛋打”
\n4月5日,央视新闻发布题为《国产鞋原价1500炒到49999?“炒鞋”当心“鸡飞蛋打”》评论文章称,说到底,鞋是用来穿的,而不应是用来炒的,“炒鞋”这种疯狂的做法和歪风邪气必须被遏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行业得到健康发展、不被伤害。
\n央视新闻称,“炒鞋”圈资金量越大的人,就能接近更上游的经销商直接拿货,从而形成垄断、哄抬鞋价,最终形成“割韭菜”的“杀猪盘”。散户、小贩,乃至很多没有收入的学生就被裹挟其中,成了“活韭菜”。除此之外,一旦“炒鞋”失败,贷款逾期归还,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n央广网:打着爱国幌子的“炒鞋热”,必须遏制!
\n4月5日,央广网发表评论文章《打着爱国幌子的“炒鞋热”,必须遏制!》一文称,不管是炒洋品牌也好,还是炒国货也罢,炒鞋本质上都是投机行为,是击鼓传花式的资本游戏。现如今,炒鞋早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它的背后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行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助长了金融风险。此外,由于操作黑箱化、部分消费者不理智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n央广网称,必须通过严格监管和积极引导,坚决遏制炒鞋风气蔓延,让“鞋穿不炒”成为社会共识,让球鞋潮流回归文化本身。
\n工人日报:炒鞋,一边“支持国货”一边算计同胞
\n4月6日,工人日报评论称,如今,有更多人关注国货本是好事,但如果投机者通过非正常手段把持货源,让国产鞋的价格高到畸形,无疑会打击消费者的积极性,最终让向好发展的整个行业遭受损失。如果炒国产鞋的风气刹不住,无论买不买鞋,人们的爱国情怀恐怕都会受到伤害。
\n工人日报指出,爱国应该表现在行动上,而不能一边喊着口号一边算计自己的同胞。无论是炒鞋、炒酒还是炒茶,监管部门都应及时出手泼水降温,品牌方、经销商更不能坐视不管甚至推波助澜——来之不易的品牌形象和口碑需要共同维护。(中新经纬APP)
\n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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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9日晚间,珠江钢琴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称,2023年营业收入11.28亿元,同比下降3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85万元,同比下降95.23%。
\n分产品看,2023年乐器销售及后服务营收10.27亿元,同比下降34.86%;教育培训、传媒及其它营收3513.39万元,同比下降36.31%;其他业务营收6632.23万元,同比增长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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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此外,珠江钢琴表示,受环保、安全及国内外环境影响,国内钢琴制造企业生产成本压力增加,行业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市场经营持续增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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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n\n自2024年3月2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60470辆。
\n\n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变速箱控制单元软件开发偏差,在驾驶员轻踩制动踏板、自动变速箱从7档降到6档的特定条件下,可能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n\n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变速箱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n\n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n\n自2024年8月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0年12月2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的部分C级、E级及GLK汽车,共计204255辆。
\n\n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出厂装配的12V蓄电池,在长时间使用后,电解液可能从极柱附近渗出。极端情况下造成蓄电池传感器损坏,空气中的凝结水渗入蓄电池传感器,造成其腐蚀甚至短路,存在起火风险。
\n\n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更换当前车辆上还在使用的出厂装配的蓄电池。同时检修车辆的蓄电池线束和蓄电池传感器,如有腐蚀痕迹,则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n\n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n\n自2024年4月1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S级、EQE、SL和国产C级、GLC SUV汽车,共计94574辆。
\n\n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80A保险丝因焊接过程存在偏差,可能造成保险丝连接中断或熔断所需电流过高,导致与其相关联的系统出现故障,车辆可能失去动力,约束系统、仪表显示等受到影响,存在安全隐患。此外,不排除起火风险。
\n\n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受影响的保险丝盒,以消除安全隐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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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4年3月28日,中科江南披露《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不送红股,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
\n深交所要求中科江南结合所处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最近三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变动情况等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及可持续性等,详细说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转增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高送转方案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7.7.13条的规定,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n深交所要求中科江南说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制订的具体过程,包括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
\n同时,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n深交所还要求中科江南说明公司披露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n公开资料显示,中科江南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行业电子化、预算单位云服务和运维及增值服务等。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各级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n业绩方面,中科江南2023年实现营收12.09亿元,同比增3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亿元,同比增65.6%。
\n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29日收盘,中科江南报65.75元/股,公司总市值128亿元。(中新经纬APP)
\n","dataPics":[{"src":"http://i2.chinanews.com.cn/simg/cmshd/2024/03/29/936dc75cc8344563b382ed660155a0be.jpg","alt":"","paging":1,"titlePic":""}],"summary":"深交所网站29日披露关于对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江南”)的关注函,事关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方案。2024年3月28日,中科江南披露《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不送红股,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picCount":0,"ztStyle":"","announcement_name":"","tagStyle":"kong","isReporterRecommend":"n","zt_channel_level":"1","long_title":"V观财报|中科江南收关注函:利润分配等方案存内幕交易?","picture":"http://www.jwview.com/jingwei/03-29/U1014P902T1D586271F104DT20240329165711.jpg","intent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586271&classify=zw","isOriginal":"Y","sp_f391":"","videoPic4":[],"reporterSummary":"","reporterId":"","isRed":"no","exdata":[]},{"appPic3":"","sharePic":"http://www.jwview.com/jingwei/03-29/U818P902T1D586270F104DT20240329165707.jpg","appPic2":"","reporterImg":"http://www.jwview.com/82/2021/0107/U820P902T82D13F1570DT20210107090941.jpg","appPic1":"","ad_type":"","announcement_code":"","contentText":" 中新经纬3月29日电 (魏薇 实习生 张煦敏)“不是金店买不起,而是银行更有性价比。”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过去,人们买金首饰想到的是金店;如今,又多了一个选项——银行。如果你以为银行只是买金条、金钞和纪念币,可就out(过时)了。 \n 金手镯、金项链、金手链……黄金首饰早已摆上银行的“货架”,还有银行在淘宝店开起了珠宝店。 \n 不过,中新经纬发现,银行售卖的金饰中,大部分为代销第三方品牌,自营金饰仍属少数。业内人士认为,术业有专攻,银行不可能替代珠宝首饰品牌在零售市场的地位。 \n 一只手镯便宜2400元 \n 今年3月2日,为庆祝即将到来的生日,林子(化名)的老公在招商银行App以16800元的价格为她购买了一条30克的金手镯。“它是按浮动金价卖的,当时银行投资金条是490元/克,手镯包含工费的价格是560元/克。” \n 在购买前,林子曾对比过多家金店和多家银行的不同手镯,林子认为,不同银行代销或者自营的镯子有款式区别,相比金店银行可选择的款式比较少,圈口、克重也没有太多选择。 \n “我一开始是在周大福看了一个古法手镯,但当时他们金价已经涨到了640元/克,还没有什么优惠,算上工费,同样克重的手镯要两万多。后来对比了一下建行、交行、平安、浦发等各家银行的金镯子,因为招行这款比较好看,所以就买了。”林子表示。 \n 林子在银行购买的金手镯来源:受访者提供 \n 以林子提供的价格进行对比,在银行买金手镯比金店每克便宜80元,30克重的金手镯便宜了2400元。 \n 之所以选择在银行购买金手镯,除了价格较为实惠外,林子认为银行销售的金饰品比较靠谱,“虽然小红书上好像看到有一些其他金店牌子,有些有各种满减,价格挺低的,但可能不一定是999足金。在银行买,背靠大品牌还是比较靠谱的。” \n 在社交平台上,也有部分网友晒出自己在银行购买的金饰。“银行买金真香,没有额外收工费,怒买50克”,一位网友在帖子中晒出手上的金手镯,还有网友表示,“在银行买金手链,真的很划算”。 \n 自营、代销齐上阵 \n 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App上,均设有“实物贵金属”“实物金”一栏。其中,不仅展示了投资金条、金币等,还有金手镯、金吊坠、宝宝锁等金饰。 \n 消费者选购黄金饰品,通常考虑的因素有三个:真伪、价格和款式。有着银行的天然背书,大部分消费者认为,银行销售的黄金品质是有保障的。 \n 不过,中新经纬查询发现,银行买的金饰中,大部分并非银行自营,而是代销其他公司的产品。比如中国银行App显示,该行代销了包括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金饰。 \n 目前仅工商银行、招商银行App等少数银行有自营饰品。从价格上看,银行自营金饰价格与金店相比略有优势,而代销的金饰价格不一定比金店便宜。 \n 如中国银行代销的32克重的古法圆满金环,由深圳市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与管理,3月29日售价为23660元,约合克价739元/克。 \n 来源:中国银行手机App \n 当天上午,周大福的足金首饰、摆件类零售金价为673元/克。以一只35.62克的经典传承系列福镯黄金手镯为例,其价格为26252.26元,包含手工费2280元,约合克价737元/克,甚至略低于银行代销金手镯价格。 \n 来源:周大福小程序 \n 为何银行自营的金饰价格更便宜?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中新经纬表示,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工艺相对简单,工费较少。例如,银行金条通常只雕刻上银行的名称,而金店的黄金首饰工艺则更为复杂,包括更多的雕刻样式,因此工费较高。此外,金店还需要考虑人工、房租、广告等成本,这些都会体现在金饰的价格上。 \n 此外,记者还在淘宝上发现一家名为“甘肃银行珠宝旗舰店”的金店。从店铺内的商品品类看,涵盖包括金条、足金首饰、纪念收藏、文创礼品等。店内首饰热销第1名是一条转运珠手链,显示有500+人付款,其材质为足金999,克重1克,售价898元。 \n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客服咨询,客服介绍,这家淘宝店在2019年前后已经有了,是甘肃银行授权的代理运营商,店铺产品是银行代销的贵金属产品。营业执照显示店铺的运营方是重庆瀚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n 店铺公告显示,该店所代销产品均由贵金属合作公司提供,甘肃银行代销。甘肃银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产品质量、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均由贵金属合作公司负责。如有异议或发生纠纷,甘肃银行协调客户沟通解决。 \n 来源:淘宝网 \n 记者在该店铺内查询多个金条、金饰发现,其供应商包括北京国金国银有限公司、四川金钱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天下纵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等。 \n 银行能抢走金店生意吗? \n 记者在线下走访时发现,不少银行的线下网点并不销售金饰,只能通过银行手机App购买,消费者很难在现场看到实物。 \n “我们网点没有金首饰在售,从柜台购买的都是金条,金首饰只能从App买。”某国有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表示。 \n 另一家国有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称,该行可以在线下网点购买金饰,但只能买目前手机App上展示的几款,如果需要看货需提前和银行沟通,告诉银行选择的是哪一款,银行再联系第三方公司把货寄到银行才能看。 \n 在款式和工艺上,银行售卖的金饰品与金店还相距甚远。如建设银行手机App的“实物贵金属”栏目中,“首饰配饰”仅有17件。其中,手镯、手链仅有6件。 \n “如果银行没有我在金店看中的款式,我就会等金价跌一点或者有活动时去金店买手镯了。”林子说。此外,林子还提到,银行和金店在服务方面也存在差异:有的银行购买手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且基本没有售后服务。 \n “术业有专攻,银行不可能替代珠宝首饰品牌在零售市场的地位。”某国内大型黄金饰品公司从业人员对中新经纬表示。 \n 上述从业人员表示,银行多为代销,非主营业务,其产品品质、品类都无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品牌金店有自己的护城河,包括原创设计、特殊工艺、品牌价值、售后服务等等。 \n 另一位黄金饰品行业资深人士对中新经纬分析道,从产业分工看,银行是金融属性,应该为产业服务,为各个行业服务,银行的分工并不是开金店,而是用银行的金融功能提高黄金饰品行业的水平。 \n “曾经有一个阶段,金店比米店还多,有大量银行在开金店,经过整治之后,银行不开金店了。后来又有所抬头,银行也发行黄金产品,主要是投资金条等。”上述人士说。 \n 该人士指出,珠宝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要依靠技艺、创意设计和文化沉淀,重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做珠宝首饰、黄金首饰,金店要远强于银行。 \n “事实上,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度。银行通过销售金饰,可以将其与金融服务整合,提高吸引客户的能力,同时也是出于盈利考量,可以提高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柏文喜说。 \n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银行黄金业务以投资金为主,吸引的主要是理财客户,黄金首饰属于全新赛道,银行缺乏竞争优势,附带性代卖可以理解,全面发力则属于背离主业,不符合监管导向,也不符合银行自身利益。 \n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经纬APP) \n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n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n责任编辑:罗琨 李中元\n 来源:中新经纬 \n 编辑:万可义 \n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n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n","isGrey":"no","isImportantNews":"no","intelligent_information_style":"","source":"中新经纬","readCount":"","reporterName":"魏薇","newsType":"","announcement_pubtime":"","videoShowType":"horizontal","showType":"m0","titleStyle":"0","id":"586270","videoLength":"00:59","videoType":"normal","zt_detail_type":"","zt_background":"","pubtime":"2024-03-29 16:57:07","shareUrl":"https://jw.jwview.com/jwview/content.jsp?id=586270&classify=zw","zbType":"","reporterType":"作者","announcement_pdf_style":"","classify":"zw","announcement_pdf_url":"","adTitle":"","cmtp":"yes","link":"","wapshareURL":"https://www.jwview.com/jingwei/html/m/03-29/586270.shtml","video":"","title":"一只手镯便宜2400元,你会去银行买金首饰吗?","content":"中新经纬3月29日电 (魏薇 实习生 张煦敏)“不是金店买不起,而是银行更有性价比。”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过去,人们买金首饰想到的是金店;如今,又多了一个选项——银行。如果你以为银行只是买金条、金钞和纪念币,可就out(过时)了。
\n金手镯、金项链、金手链……黄金首饰早已摆上银行的“货架”,还有银行在淘宝店开起了珠宝店。
\n不过,中新经纬发现,银行售卖的金饰中,大部分为代销第三方品牌,自营金饰仍属少数。业内人士认为,术业有专攻,银行不可能替代珠宝首饰品牌在零售市场的地位。
\n一只手镯便宜2400元
\n今年3月2日,为庆祝即将到来的生日,林子(化名)的老公在招商银行App以16800元的价格为她购买了一条30克的金手镯。“它是按浮动金价卖的,当时银行投资金条是490元/克,手镯包含工费的价格是560元/克。”
\n在购买前,林子曾对比过多家金店和多家银行的不同手镯,林子认为,不同银行代销或者自营的镯子有款式区别,相比金店银行可选择的款式比较少,圈口、克重也没有太多选择。
\n“我一开始是在周大福看了一个古法手镯,但当时他们金价已经涨到了640元/克,还没有什么优惠,算上工费,同样克重的手镯要两万多。后来对比了一下建行、交行、平安、浦发等各家银行的金镯子,因为招行这款比较好看,所以就买了。”林子表示。
\n林子在银行购买的金手镯来源:受访者提供
\n以林子提供的价格进行对比,在银行买金手镯比金店每克便宜80元,30克重的金手镯便宜了2400元。
\n之所以选择在银行购买金手镯,除了价格较为实惠外,林子认为银行销售的金饰品比较靠谱,“虽然小红书上好像看到有一些其他金店牌子,有些有各种满减,价格挺低的,但可能不一定是999足金。在银行买,背靠大品牌还是比较靠谱的。”
\n在社交平台上,也有部分网友晒出自己在银行购买的金饰。“银行买金真香,没有额外收工费,怒买50克”,一位网友在帖子中晒出手上的金手镯,还有网友表示,“在银行买金手链,真的很划算”。
\n自营、代销齐上阵
\n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App上,均设有“实物贵金属”“实物金”一栏。其中,不仅展示了投资金条、金币等,还有金手镯、金吊坠、宝宝锁等金饰。
\n消费者选购黄金饰品,通常考虑的因素有三个:真伪、价格和款式。有着银行的天然背书,大部分消费者认为,银行销售的黄金品质是有保障的。
\n不过,中新经纬查询发现,银行买的金饰中,大部分并非银行自营,而是代销其他公司的产品。比如中国银行App显示,该行代销了包括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金饰。
\n目前仅工商银行、招商银行App等少数银行有自营饰品。从价格上看,银行自营金饰价格与金店相比略有优势,而代销的金饰价格不一定比金店便宜。
\n如中国银行代销的32克重的古法圆满金环,由深圳市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与管理,3月29日售价为23660元,约合克价739元/克。
\n来源:中国银行手机App
\n当天上午,周大福的足金首饰、摆件类零售金价为673元/克。以一只35.62克的经典传承系列福镯黄金手镯为例,其价格为26252.26元,包含手工费2280元,约合克价737元/克,甚至略低于银行代销金手镯价格。
\n来源:周大福小程序
\n为何银行自营的金饰价格更便宜?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中新经纬表示,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工艺相对简单,工费较少。例如,银行金条通常只雕刻上银行的名称,而金店的黄金首饰工艺则更为复杂,包括更多的雕刻样式,因此工费较高。此外,金店还需要考虑人工、房租、广告等成本,这些都会体现在金饰的价格上。
\n此外,记者还在淘宝上发现一家名为“甘肃银行珠宝旗舰店”的金店。从店铺内的商品品类看,涵盖包括金条、足金首饰、纪念收藏、文创礼品等。店内首饰热销第1名是一条转运珠手链,显示有500+人付款,其材质为足金999,克重1克,售价898元。
\n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客服咨询,客服介绍,这家淘宝店在2019年前后已经有了,是甘肃银行授权的代理运营商,店铺产品是银行代销的贵金属产品。营业执照显示店铺的运营方是重庆瀚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n店铺公告显示,该店所代销产品均由贵金属合作公司提供,甘肃银行代销。甘肃银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产品质量、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均由贵金属合作公司负责。如有异议或发生纠纷,甘肃银行协调客户沟通解决。
\n来源:淘宝网
\n记者在该店铺内查询多个金条、金饰发现,其供应商包括北京国金国银有限公司、四川金钱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天下纵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等。
\n银行能抢走金店生意吗?
\n记者在线下走访时发现,不少银行的线下网点并不销售金饰,只能通过银行手机App购买,消费者很难在现场看到实物。
\n“我们网点没有金首饰在售,从柜台购买的都是金条,金首饰只能从App买。”某国有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表示。
\n另一家国有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称,该行可以在线下网点购买金饰,但只能买目前手机App上展示的几款,如果需要看货需提前和银行沟通,告诉银行选择的是哪一款,银行再联系第三方公司把货寄到银行才能看。
\n在款式和工艺上,银行售卖的金饰品与金店还相距甚远。如建设银行手机App的“实物贵金属”栏目中,“首饰配饰”仅有17件。其中,手镯、手链仅有6件。
\n“如果银行没有我在金店看中的款式,我就会等金价跌一点或者有活动时去金店买手镯了。”林子说。此外,林子还提到,银行和金店在服务方面也存在差异:有的银行购买手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且基本没有售后服务。
\n“术业有专攻,银行不可能替代珠宝首饰品牌在零售市场的地位。”某国内大型黄金饰品公司从业人员对中新经纬表示。
\n上述从业人员表示,银行多为代销,非主营业务,其产品品质、品类都无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品牌金店有自己的护城河,包括原创设计、特殊工艺、品牌价值、售后服务等等。
\n另一位黄金饰品行业资深人士对中新经纬分析道,从产业分工看,银行是金融属性,应该为产业服务,为各个行业服务,银行的分工并不是开金店,而是用银行的金融功能提高黄金饰品行业的水平。
\n“曾经有一个阶段,金店比米店还多,有大量银行在开金店,经过整治之后,银行不开金店了。后来又有所抬头,银行也发行黄金产品,主要是投资金条等。”上述人士说。
\n该人士指出,珠宝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要依靠技艺、创意设计和文化沉淀,重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做珠宝首饰、黄金首饰,金店要远强于银行。
\n“事实上,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度。银行通过销售金饰,可以将其与金融服务整合,提高吸引客户的能力,同时也是出于盈利考量,可以提高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柏文喜说。
\n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银行黄金业务以投资金为主,吸引的主要是理财客户,黄金首饰属于全新赛道,银行缺乏竞争优势,附带性代卖可以理解,全面发力则属于背离主业,不符合监管导向,也不符合银行自身利益。
\n(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经纬APP)
\n(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n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n责任编辑:罗琨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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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对于被怀疑导致健康受损的红曲保健品成分,小林制药的高层表示:“有可能是从霉菌生成的,但还没有明确判明是哪种结构体。”公司将与日本政府和研究机构合作,加紧锁定原因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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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小林制药22日发布消息称,服用其销售的保健品“红麹胆固醇颗粒”的人士出现了肾脏疾病等症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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